发表时间:2024-03-20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有针对性地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并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
3.负责大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咨询与跟踪服务和因心理问题休学学生的复学评估工作;
4.建立常规化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制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电子版的学生心理档案;
5.开展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
6.制定并负责实施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对少数有身心疾病的学生进行评估、咨询、转介和追踪;
7.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学务指导老师、班主任、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
8.建立和健全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站;
9.指导院校两级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学生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做好心理社会服务工作;
11.完成学工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